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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逾8成防曬產品未達標示效能 增曬黑曬傷患皮膚癌風險

體路資訊, 消委會, 防曬產品
(消委會報告圖片)

【體路資訊】夏天不少人愛進行戶外活動,「同陽光玩遊戲」。要減慢皮膚老化,甚至降低患上皮膚癌的風險,就要好好使用有效防曬用品,減低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消費者委員會(下稱消委會)測試30款日常防曬產品,發現超過8成樣本未能達到其標示SPF的防曬要求,消費者在選購有關產品時,務須小心緊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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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報告圖片)

消委會就30款市面上日常防曬產品,進行了SPF和UVA的防曬效能的測試。在這30款受測試的日常防曬產品中,14款樣本標示為SPF30至50,屬於高度保護的防曬產品,其餘16款均標示為SPF 50+,屬極高度保護的防曬產品。然而,消委會竟發現其中25款產品,未能達到所標示的防曬效能。

在14款樣本標示為SPF30至50的產品中,8款樣本量得的SPF值低於產品標示值,當中1款SPF30的樣本差異最大,量得的SPF值僅為9.8。至於在16款標示為極高度保護防曬產品(SPF50+)中,14款樣本量得的SPF值為60以下;另外,SPF值低於產品標示的亦有11款樣本,當中SPF值最低的2款樣本更只量得11.7及14.3,表現遜色。

(消委會報告圖片)

另一方面,是次測試的30款日常防曬產品中,售價介乎80港元至550港元,每克或毫升最高達16.1港元,是最低價0.7港元的23倍。消委會的測試結果顯示,其中售價第二低的樣本(85港元),總評獲得最高5分,反而價格最高(550港元)的樣本,總評只獲3分,再次顯示價格與產品質素沒有必然關係。

消委會的調查亦發現,在包裝標籤方面,6款樣本只提供日文的成分資料,一般消費者或未能知悉產品是否含有過敏成分和充分理解使用方法;21款沒有標示建議使用份量,消費者或因用量不足而影響防曬效果;另有3款樣本沒有標示任何有效期限的資訊。消委會又提醒,由於部分防曬產品含水量較高,有效日期屆滿後,防腐劑或已失去效用,有機會增加細菌或微生物生長的機會,故產品開封後應按指示在限期內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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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款SPF值最低,且低於產品標示的樣本

1.Curél輕透清爽防曬水凝乳液(產地:日本 / 售144港元 / SPF值9.8)
2.Bio-Essence水感舒緩防曬保濕霜(產地:馬來西亞 / 售168港元 / SPF值11.7)
3.Sofina高保濕活膚防曬乳液(產地:日本 / 售240港元 / SPF值12.9)
4.Fancl高效防曬露(產地:日本 / 售260港元 / SPF值14.3)
5.ÍPSA抗敏防曬保護霜(產地:日本 / 售250港元 / SPF值16.9)

資料來源:消費者委員會

此篇文章由「體路 Sportsroad」最初發表於「【消委會】逾8成防曬產品未達標示效能 增曬黑曬傷患皮膚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