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目的 基金有絕對的自主權去審批基金的款項予符合以下一個或多個理念的申請 發放獎學金予任何學校、大學或法定教育團體或資助予有經濟援助需要之學生 發放獎學金或資助予有經濟援助需要之人士在香港或國外持續進修 給予認可之慈善機構經濟援助及支持 支持一般的教育發展和扶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