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路專訊】康文署運動設施需求持續高企,部分場地如足球場及室內籃球場等更引起炒風。最新一份《審計報告》發現,有租用運動場的學校或機構「甩底」後沒有按要求提交書面理據,康文署亦未有發出違規通知書。另外,報告指現存運動場內的噴射式飲水機噴水口容易受污染,建議加快更換成其他類型飲水機,同時亦發現有運動場的急救設備不符指引。
康文署場地供不應求情況持續,有籃球教練在早前場地重開時透露,一節室內籃球場的價錢被炒至逾千元。康文署將於下月1日推出新措拖,職員會在租用時段內抽樣巡查,一旦發現租用人沒有在場使用設施,會被視作一次違規。任何租用人連續30天累積任何2次違規紀錄,會在第2次違規日期當天起計的第3天開始,被禁預訂康文署的收費康體設施90天。
不過,最新一份《審計報告》發現康文署出現未按指引處理取消預訂。根據康文署訂場指引,租用人如要取消訂場,須在使用日期至少20天前通知康文署並提供取消理據。如租用人沒有在至少20天前通知則要提供書面理據,如沒有提供或康文署不滿意有關理據,康文署會向租用人發出違規通知書。
審計署審查康文署在2016至2020年期間學校和機構成功申請租用香港仔運動場、九龍灣運動場及沙田運動場的其中150個個案,發現當中有22宗涉及取消預訂。在該22宗個案中,只有4宗的租用人在超過20天前通知康文署取消預訂。有11宗的租用人沒有在至少20天前通知康文署取消預訂,當中有9宗的租用人有提供書面理據,但康文署沒有記錄有否接納租用人的理據,也沒有發出違規通知書。其餘2宗的租用人沒有提供書面理據,而康文署也沒有發出違規通知書。
至於4宗沒有在使用日期取用場地的個案中,有1宗的租用人有提供書面理據,但康文署沒有記錄有否接納租用人的理據,也沒有發出違規通知書。其餘2宗的租用人沒有提供書面理據,而康文署也沒有發出違規通知書。
報告建議,康文署應確保租用人遵守 20天前通知取消預訂運動場和內場草地球場的規定;提醒康文署人員按情況要求取消預訂和不取場的租用人提供書面理據,妥善備存康文署有否接納該理據的記錄,並在有需要時發出違規通知書。
審計報告又發現,康文署在計算運動場的平均使用率時,並沒有考慮緩步跑人士的實際數目和跑道可容納的人數,也沒有要求運動場人員編制有關緩步跑人數的統計數字。根據康文署的管制人員報告,2016至2020年間每年運動場的平均使用率均為99%,超逾目標的95%。審計署指留意到,緩步跑人士的使用率佔了運動場總使用率逾80%。但康文署管制人員報告內的運動場平均使用率,未能反映運動場主要功能、即為教育機構和其他相關機構提供場地,以舉辦田徑活動的使用率。審計署建議康文署在日後規劃運動場時繼續考慮運動場主要功能的使用率,以及規定康文署人員定期備存使用運動場跑道的緩步跑人數統計數字。
上述3個抽查的運動場還有另一問題。審計署審留意到當中1個或以上運動場出現急救設備和自動心臟去顫器不符指引的情況,包括救護室和急救箱內沒有提供部分用品、沒有在所有急救箱旁張貼列明箱內各項用品和有效期的清單、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間沒有每天檢查自動心臟去顫器、沒有在當眼處張貼告示顯示擺放自動心臟去顫器的位置。審計署希望康文署確保所有運動場遵守有關急救設備的指引。
此外,康文署現時在運動場內提供飲水機讓市民可在運動後飲水。截至去年11月,康文署25個運動場內共設有99台飲水機,有4台屬於盛水式、55台屬噴射式、40台盛水及噴射式兩用。審計署認為盛水式水機最為可取,能解決噴射式飲水機噴水口易受污染的問題,但只佔總數4%,同時25個運動場中有8個只設有噴射式飲水機。報告建議康文署考慮加快更換運動場的噴射式飲水機。
此篇文章由「體路 Sportsroad」最初發表於「【審計報告】機構租場「甩底」欠交理據 康文署未按指引發違規通知」